今晚的夜色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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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度过无数个夜晚之后,开始越来越喜欢四下无人的夜。
夏目漱石曾在翻译“I Love You”时说“今晚的月色真美”。是啊,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时月色应该就是最美,此时如果我说“我爱你”难免太过草率,可是如果这月色刚刚好,那么,我更爱你。“月色真美”并非月色真的美,而是因为有你之后,这月不止是月,这夜也不止是夜。
大学之后,身边的人陆陆续续的有了喜欢的人,而我只是陪着他们一起开心,也陪着他们一起失恋。
有朋友,高中时候喜欢的女孩子大学之后依然联系,因为距离和害怕,迟迟不肯开口,遗憾又开心的继续陪着对方,她是他一次次酒后提起的欢喜,也是他一次次酒后不敢开口的遗憾。
也有朋友,一次次放学后拉着我到宿舍楼道跟我讲着她喜欢的男孩子,我经历着她所有的喜欢,从一次次满心欢喜,到后来她一次又一次的眼泪;最后一次她哭着的时候,我就在想眼前的这个姑娘啊,真让人心疼啊,上次翻出宿舍时摔的伤都还未痊愈,而她爱的人,现在又在哪呢。
还有朋友,每次朋友聚在一起时,她都会穿着她送的那件白衬衫,好多次回去的路上她告诉我说她们未来的路太难走,见过她反复订票又退票的样子,宁愿去见她一眼然后自己去网吧待通宵,我也见过她喝醉了睡大街满口喊着喜欢的人的名字,但最后,她还是退了票,然后没有再订票。
我自己,在很久以前喜欢一个人之后,再未提起任何喜欢。
几年后的我们,还是会说起自己喜欢过的那个人,只是后来再说起,也都不过是在说起时然后碰碰杯,不再深究遗憾或爱与不爱。
小王子不开心的时候说“那天,我看了四十四次日落”。
而我,那晚,我看了一整晚的月色。
时隔多年,我终于又开始喜欢一个人。这次的喜欢,大概像是让自己重新活了一次。
三月份的某天,坐上了去他城市的火车,一个人。我们不认识,不知道他住哪,甚至没有他的联系方式。他是我某次旅行匆匆遇到的人,也是我安安稳稳爱着的人。
旁人只知道我又一次突然一个人订了旅行的票,只有一个朋友明白这次我为何而去。她见过我太多的样子,见过我冷静告别过去所爱之人,见过我平静拒见在外等了我一晚的人,也见过我拒绝所有追求的样子,唯独没见过我喜欢上一个人的样子。
她说“见过了你几年来清心寡欲的样子,这次,你才算是有血有肉的活着。”
可是,恰恰因为喜欢,连下笔都觉得冒犯。
喜欢是一件很纯粹的事,见到他那一秒,不用说哪怕一个字,是他,就只是他。
第一次见他,是灯光很暗的小屋里,戴着鸭舌帽的他没有讲话,唱了歌,我却怎么也想不起唱了什么歌,却记得他左耳后的小小图案。
第二次见他,在一个路边的小面馆里。
第三次见他,是在疫情下的古镇,席地坐在青石路地面上,对面的他抱着吉他,夜色中他坐在地上,我们之间是来往的旅人。
第四次见他,是在很多人的酒桌上,我们都是第一次相见聚在一起的旅人,围坐在长长的桌边,一起唱着喜欢的歌,一起聊着心里的故事。
第五次见他,是凌晨无人的古镇,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无人的青石小路,偶尔的阵阵风铃都在说着今晚的夜色真美。
今晚的夜色真美,并非是夜色太美,美是因为路过便利店是顺便给你带的香烟,是因为无人的青石路,是轻轻吹的晚风,是安静时你的说话声,是分开时你的拥抱。
今晚的夜色真美,可是相比夜色,我想说的是,我喜欢你。
最后一次见他,是在马路边,看着车里离开的他,只一秒。
离开那晚,我看了一整夜的月色。长长的白裙,凌晨四下无人的小城,一个人,黑白色的瓦檐,今晚没有你的夜色,和这个没有你的空城。
今晚的夜色真美,因为爱过你。
夏目漱石曾在翻译“I Love You”时说“今晚的月色真美”。是啊,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时月色应该就是最美,此时如果我说“我爱你”难免太过草率,可是如果这月色刚刚好,那么,我更爱你。“月色真美”并非月色真的美,而是因为有你之后,这月不止是月,这夜也不止是夜。
大学之后,身边的人陆陆续续的有了喜欢的人,而我只是陪着他们一起开心,也陪着他们一起失恋。
有朋友,高中时候喜欢的女孩子大学之后依然联系,因为距离和害怕,迟迟不肯开口,遗憾又开心的继续陪着对方,她是他一次次酒后提起的欢喜,也是他一次次酒后不敢开口的遗憾。
也有朋友,一次次放学后拉着我到宿舍楼道跟我讲着她喜欢的男孩子,我经历着她所有的喜欢,从一次次满心欢喜,到后来她一次又一次的眼泪;最后一次她哭着的时候,我就在想眼前的这个姑娘啊,真让人心疼啊,上次翻出宿舍时摔的伤都还未痊愈,而她爱的人,现在又在哪呢。
还有朋友,每次朋友聚在一起时,她都会穿着她送的那件白衬衫,好多次回去的路上她告诉我说她们未来的路太难走,见过她反复订票又退票的样子,宁愿去见她一眼然后自己去网吧待通宵,我也见过她喝醉了睡大街满口喊着喜欢的人的名字,但最后,她还是退了票,然后没有再订票。
我自己,在很久以前喜欢一个人之后,再未提起任何喜欢。
几年后的我们,还是会说起自己喜欢过的那个人,只是后来再说起,也都不过是在说起时然后碰碰杯,不再深究遗憾或爱与不爱。
小王子不开心的时候说“那天,我看了四十四次日落”。
而我,那晚,我看了一整晚的月色。
时隔多年,我终于又开始喜欢一个人。这次的喜欢,大概像是让自己重新活了一次。
三月份的某天,坐上了去他城市的火车,一个人。我们不认识,不知道他住哪,甚至没有他的联系方式。他是我某次旅行匆匆遇到的人,也是我安安稳稳爱着的人。
旁人只知道我又一次突然一个人订了旅行的票,只有一个朋友明白这次我为何而去。她见过我太多的样子,见过我冷静告别过去所爱之人,见过我平静拒见在外等了我一晚的人,也见过我拒绝所有追求的样子,唯独没见过我喜欢上一个人的样子。
她说“见过了你几年来清心寡欲的样子,这次,你才算是有血有肉的活着。”
可是,恰恰因为喜欢,连下笔都觉得冒犯。
喜欢是一件很纯粹的事,见到他那一秒,不用说哪怕一个字,是他,就只是他。
第一次见他,是灯光很暗的小屋里,戴着鸭舌帽的他没有讲话,唱了歌,我却怎么也想不起唱了什么歌,却记得他左耳后的小小图案。
第二次见他,在一个路边的小面馆里。
第三次见他,是在疫情下的古镇,席地坐在青石路地面上,对面的他抱着吉他,夜色中他坐在地上,我们之间是来往的旅人。
第四次见他,是在很多人的酒桌上,我们都是第一次相见聚在一起的旅人,围坐在长长的桌边,一起唱着喜欢的歌,一起聊着心里的故事。
第五次见他,是凌晨无人的古镇,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无人的青石小路,偶尔的阵阵风铃都在说着今晚的夜色真美。
今晚的夜色真美,并非是夜色太美,美是因为路过便利店是顺便给你带的香烟,是因为无人的青石路,是轻轻吹的晚风,是安静时你的说话声,是分开时你的拥抱。
今晚的夜色真美,可是相比夜色,我想说的是,我喜欢你。
最后一次见他,是在马路边,看着车里离开的他,只一秒。
离开那晚,我看了一整夜的月色。长长的白裙,凌晨四下无人的小城,一个人,黑白色的瓦檐,今晚没有你的夜色,和这个没有你的空城。
今晚的夜色真美,因为爱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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