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职和撤职的区别
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条例第二章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那么,免职和撤职有什么区别呢?为大家整理了免职和撤职的区别,希望为大家提供参考。
一.免职和撤职
公务员的撤职是指任免机关对严重违反纪律的公务员实行的惩戒方式。撤职和免职形式上有相同之处。撤职和免职的公务员都不再担任原职务,不能行使原职权。不同之处是,撤职是一种较严厉的纪律惩戒,而免职不是。根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14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免职:①晋升职务后需要免去原任职务的;②降低职务的;③转任的;④辞职或者调出机关的;⑤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⑥退休的;⑦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撤职和免职的法律后果也不一样,被撤职的公务员原来的级别和职务工资要降低,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免职则不然。
在现实生活中,对免职存在一些偏差,有人以为免职具有贬义色彩,把它当作是惩戒手段使用,混淆了免职和降职、撤职、罢免的区别,免职后,长期不给公务员任新职。还有人虽不把免职当惩戒手段,但是为某种需要随意免职,免职后长期不予公务员任新职。我国公务员实行规范化管理,除了法规特许离职学习超过一年和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超过一年以上的,不允许在公务员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序列外,还存在享受某职级待遇的不任职的公务员。必须依法免职,发挥免职应有的作用。
二.免职和撤职处分的区别为:
一是性质不同。行政撤职处分是一种行政惩戒措施,属于行政处分的范畴;免职是法定的人事处理种类,不具有惩戒性。
二是条件不同。对于违纪情节严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公务员,可以给予撤职处分。免职处理分为两种:一种是免去现任职务,另一种是职务自行免去。免去公务员现任职务的条件有7种:转换职位的;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调出国家行政机关的;退休的;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职务自行免除的条件有5种: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被辞退的;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死亡的。
三是后果不同。撤职处分的影响: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并按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和工资档次。行政处分期限为2年,解除前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行政撤职处分期满解除后,不视为恢复原职务、原级别,但以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行政撤职处分的影响。免去现任职务,一般不影响级别和工作。职务自行免除,级别和工资肯定要受到影响,有的还会丧失公职、失去工作。而开除公职则属于行政处分中最严厉的处分,指开除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队伍,此后将永远不得录用为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