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租房纠纷的问题
我房子是去年租出去的,和房客合同上签的是一年合同,我还为房客办了一年的宽带,但现在半年过去了,我们由于房子造的时候没造好,出现裂缝现象,开发商过来搭了临时帐篷,但房客不愿...
我房子是去年租出去的,和房客合同上签的是一年合同,我还为房客办了一年的宽带,但现在半年过去了,我们由于房子造的时候没造好,出现裂缝现象,开发商过来搭了临时帐篷,但房客不愿意住。我们也给他找了房子,并说这个月不要他负担任何费用。他不愿意,而且自己还擅自和其他房主签了半年的合同。现在他让我们把当时押金1500块给他,我们该怎么办?还有宽带的事情,我们还是要继续付满一年吗?是用我的身份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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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房子造的时候没造好,出现裂缝现象,这是房子的质量问题,住这样的房子可能会影响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33条,房客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
2/因为房客有自己的自主权,所以,他不愿意住临时帐篷或者你们安排的房子,是可以理解的.
3/由于房客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所以房客提前解约是合法的.
房客缴纳的押金是质押,只要房客没有损坏你们的家具,结清了水电管理费等费用,按照<担保法>第71条,房客缴纳的押金应该退回.
4/由于开发商建造的楼房有质量问题,导致房客提前解约,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第13条,你们遭受的经济损失可以向开发商索赔,交付的宽带费也向开发商索赔.
索赔的时候要注意保留证据,例如,缴纳的宽带费用以及和房客签订的合同等等,开发商应该赔偿你们从维修开始到房子再次出租这段时间的租金损失,以及房子质量问题导致租金可能下降的损失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http://www.sz.gov.cn/gsj/zcwj/ht/200809/t20080909_36944_5152.htm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http://www.szaic.gov.cn/gfxfgjgfxwj/htgl/gjj/200711/t20071128_292181.htm
第四章 质 押
第六十三条 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第七十一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第六十七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
http://www.szfdc.gov.cn/xxgk/zcfg/fgk/fcl/200711/t20071127_15881.htm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1/由于房子造的时候没造好,出现裂缝现象,这是房子的质量问题,住这样的房子可能会影响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33条,房客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
2/因为房客有自己的自主权,所以,他不愿意住临时帐篷或者你们安排的房子,是可以理解的.
3/由于房客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所以房客提前解约是合法的.
房客缴纳的押金是质押,只要房客没有损坏你们的家具,结清了水电管理费等费用,按照<担保法>第71条,房客缴纳的押金应该退回.
4/由于开发商建造的楼房有质量问题,导致房客提前解约,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第13条,你们遭受的经济损失可以向开发商索赔,交付的宽带费也向开发商索赔.
索赔的时候要注意保留证据,例如,缴纳的宽带费用以及和房客签订的合同等等,开发商应该赔偿你们从维修开始到房子再次出租这段时间的租金损失,以及房子质量问题导致租金可能下降的损失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http://www.sz.gov.cn/gsj/zcwj/ht/200809/t20080909_36944_5152.htm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http://www.szaic.gov.cn/gfxfgjgfxwj/htgl/gjj/200711/t20071128_292181.htm
第四章 质 押
第六十三条 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第七十一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第六十七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
http://www.szfdc.gov.cn/xxgk/zcfg/fgk/fcl/200711/t20071127_15881.htm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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