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商品期货可以持有到最后交易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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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最后交易日是指某种期货合约在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过了这个交易日的未平仓合约,必须按规定进行实物交割或者现金交割。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必须以现货、金融工具、或根据期货合约的协议作结算。

商品交易所对每一种商品期货都规定有不同的合约月份。因商品而异,一般按商品收获季节、运输时期相习惯而定。金属原料交割月份季节性不强,小麦等农副产品交割月份季节性则强。

有些商品交易所允许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在交割月份内任意一天交割。同一种商品期货合约可规定远近不一的交割月份,近期一个月,远期最长可达两年之久。

扩展资料

上市的商品期货品种:

截止2014年10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国内可以上市交易的期货商品有以下种类:

(1)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热卷、线材、铜、铝、锌、铅、天然橡胶、燃油、黄金、钢材、白银、热轧卷板、沥青

(2)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豆、豆粕、豆油、塑料、棕榈油、玉米、PVC、焦炭、焦煤、铁矿石、纤板、聚炳烯、鸡蛋、胶板、粳稻

(3)郑州商品交易所:小麦、棉花、白糖、PTA、菜籽油、早籼稻、甲醇、玻璃、菜籽、菜粕、动力煤、锰铁、硅铁。

商品期货交易时间:

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期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后交易日

gadvulgar
高粉答主

2019-07-12 · 繁杂信息太多,你要学会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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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商品期货不能持有到最后交易日。

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自然人客户均不能持有到最后交易日,各交易所对自然人持有期货合约的最后时间有明确的规定。以1705合约为例进行说明,其他月份合约可以以此类推。

1、上海期货交易所:

自然人持仓要在最后交易日提前3个工作日清仓,机构投资者可以持有到最后交易日。

4月29日收盘前,铜、铝、锌、铅期货1705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 进入5月份后,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5手的整倍数;

4月29日收盘前,黄金期货1705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进入5月份后,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3手的整倍数;

4月29日收盘前,白银期货1705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进入5月份后,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2手的整倍数;

4月29日收盘前,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期货1705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进入5月份后,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30手的整倍数;

4月25日收盘前,自然人的燃料油期货1705合约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12月31日为燃料油期货1705合约的最后交易日)。

5月5日(5月第5个交易日)收盘前,自然人的期货1705合约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但进入5月份要注意满足上面的手数要求。

2、大连商品交易所:

4月29日收盘前,自然人的期货1705合约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

3、郑州商品交易所:

4月29日收盘前,自然人的期货1705合约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

由于自然人投资者没有交割资格也不具备交割席位,进入交割月没有平仓又不能实现交割,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且金额不低。为了避免出现违约风险,自然人客户还是提前平仓换月。

扩展资料:

最后交易日: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过了这个期限的未平仓期货合约,必须按规定进行实物交割或现金交割。

根据定义,如果最后交易日收盘后仍有持仓未平,应进入交割。但个人投资者不能参与商品实物交割。投资者需在规定时间内(不一定是最后交易日)平掉所有持仓(大商所&郑商所)或调整为规定手数(上期所),否则会被强平。

对于自然人即个人投资者来说,并不是所有的期货合约都能交易至合约最后交易日。

1、上海期货交易所的自然人持仓限制: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盘后0手,即个人投资者可以进入交割月参与交易,但必须在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盘前将相关合约持仓进行平仓处理,其后不能再进行交易。

2、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的自然人持仓限制:交割月自然人持仓应当为0手,也就是说个人投资者不能进入交割月,需在合约进入交割月份的前一交易日将相关合约持仓进行平仓处理。

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自然人持仓限制:无0手限制,即股指期货可以一直交易到合约最后交易日当天,若最后交易日未平仓,则该持仓将直接由交易所在收盘后按照当天的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撮合进行现金交割。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商品期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最后交易日

参考资料:中信建投期货上海分公司-期货最后交易日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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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0 · 专注科普财经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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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最后交易日是指某种期货合约在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过了这个交易日的未平仓合约,必须按规定进行实物交割或者现金交割。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必须以现货、金融工具、或根据期货合约的协议作结算。

商品交易所对每一种商品期货都规定有不同的合约月份。因商品而异,一般按商品收获季节、运输时期相习惯而定。金属原料交割月份季节性不强,小麦等农副产品交割月份季节性则强。

有些商品交易所允许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在交割月份内任意一天交割。同一种商品期货合约可规定远近不一的交割月份,近期一个月,远期最长可达两年之久。

扩展资料

上市的商品期货品种:

截止2014年10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国内可以上市交易的期货商品有以下种类:

(1)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热卷、线材、铜、铝、锌、铅、天然橡胶、燃油、黄金、钢材、白银、热轧卷板、沥青

(2)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豆、豆粕、豆油、塑料、棕榈油、玉米、PVC、焦炭、焦煤、铁矿石、纤板、聚炳烯、鸡蛋、胶板、粳稻

(3)郑州商品交易所:小麦、棉花、白糖、PTA、菜籽油、早籼稻、甲醇、玻璃、菜籽、菜粕、动力煤、锰铁、硅铁。

商品期货交易时间:

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期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后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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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1 ·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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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期货个人投资者是不能持有到最后交易日的。
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自然人客户均不能持有到最后交易日,各交易所对自然人持有期货合约的最后时间有明确的规定。以1705合约为例进行说明,其他月份合约可以以此类推。
上海期货交易所:
自然人持仓要在最后交易日提前3个工作日清仓,机构投资者可以持有到最后交易日。
4月29日收盘前,铜、铝、锌、铅期货1705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 进入5月份后,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5手的整倍数;
4月29日收盘前,黄金期货1705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进入5月份后,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3手的整倍数;
4月29日收盘前,白银期货1705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进入5月份后,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2手的整倍数;
4月29日收盘前,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期货1705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进入5月份后,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30手的整倍数;
4月25日收盘前,自然人的燃料油期货1705合约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12月31日为燃料油期货1705合约的最后交易日)。
5月5日(5月第5个交易日)收盘前,自然人的期货1705合约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但进入5月份要注意满足上面的手数要求。
大连商品交易所:
4月29日收盘前,自然人的期货1705合约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
郑州商品交易所:
4月29日收盘前,自然人的期货1705合约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
由于自然人投资者没有交割资格也不具备交割席位,进入交割月没有平仓又不能实现交割,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且金额不低。为了避免出现违约风险,自然人客户还是提前平仓换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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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期货个人投资者是不能持有到最后交易日的。
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自然人客户均不能持有到最后交易日,各交易所对自然人持有期货合约的最后时间有明确的规定。以1705合约为例进行说明,其他月份合约可以以此类推。
上海期货交易所:
自然人持仓要在最后交易日提前3个工作日清仓,机构投资者可以持有到最后交易日。
4月29日收盘前,铜、铝、锌、铅期货1705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 进入5月份后,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5手的整倍数;
4月29日收盘前,黄金期货1705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进入5月份后,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3手的整倍数;
4月29日收盘前,白银期货1705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进入5月份后,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2手的整倍数;
4月29日收盘前,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期货1705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进入5月份后,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30手的整倍数;
4月25日收盘前,自然人的燃料油期货1705合约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12月31日为燃料油期货1705合约的最后交易日)。
5月5日(5月第5个交易日)收盘前,自然人的期货1705合约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但进入5月份要注意满足上面的手数要求。
大连商品交易所:
4月29日收盘前,自然人的期货1705合约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
郑州商品交易所:
4月29日收盘前,自然人的期货1705合约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
由于自然人投资者没有交割资格也不具备交割席位,进入交割月没有平仓又不能实现交割,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且金额不低。为了避免出现违约风险,自然人客户还是提前平仓换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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