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矿难瞒报案处理结果是什么?
【山西省委省政府通报和顺吕鑫煤业滑坡事故,对相关人员采取先期组织措施】8月21日下午五点左右,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通报 晋能集团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 和顺吕鑫煤业公司边坡滑坡事故。
通报中称,8月11号吕鑫煤业露天煤矿发生边坡滑坡事故后,矿方蓄意瞒报。8月15号接到事故报告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进一步核实被困人数,全力以赴救援。截止昨天(20日)晚6点,累计清理土石14万方,排水5.7万方,目前已确认8人死亡,1人失踪,1人受伤,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的事故调查组已经成立。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通报中指出了此次事故暴露出的五大问题,并提出三项要求:
第一,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对吕鑫煤业公司董事长游晓斌、矿长姚国庆、安全副矿长阴永亮、生产副矿长郝进武、总工程师赵振景等5人给予撤职。免去和顺县分管副县长冯乐天、县煤炭局长张瑞涛、县国土局长药江波、牛川乡乡长张晓瑞、李阳镇煤炭副镇长赵晓军等5人职务。对晋中市、和顺县相关管理部门,晋能集团的相关人员,近期相关部门参与吕鑫煤业安全检查的人员,没有认真履职尽责到位的,由事故调查组严肃问责,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暴露的问题,及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第三,在全省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就应该严厉打击虚假瞒报事件当事人,给大家一个警示,实事求是说话办事,才能赢得大家的敬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