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多以典故质正其理,虽为术者所短,然颇合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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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骊艳Q8
2017-09-16 · TA获得超过1310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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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者,物之固然,事之所以然也”

这句话出自清初思想家王夫之的《张子正蒙注》。《张子正蒙》是北宋思想家张载的代表著作,其原文是“循天下之理之谓道,得天下之理之谓德”。
王夫之为其作注写道:“理者,物之固然,事之所以然也,显著于天下,循而得之,非若异端孤守一己之微明,离理气以为道德。”这是以“固然”和“所以然”解释理,把理视为物之固然,事之所以然。我们必须弄清“固然”“所以然”的内涵,如此才能把握“理”的精义。

理与固然密切相关,使其具有本然、自然、固有规律之意。事情必然要发生,这是其内在本然决定的。

理与所以然相连,揭示了事物之间背后的某种必然联系,使其知所先后、见果知因。
“事要知其所以然。”所谓“名上理会”是只认识表面,而知其所以然则是了解事物的原因,如此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探求事物在于把握其中的原因,或者说认识事物的内在规律,在遵循规律的基础上,“循而得之”,做什么事情都能够获得成功。

把理视为事物的固然、所以然的新意在于,揭示理作为本然、规律、原因的特征,使其真正成为具有思想内涵或哲学意义的范畴,这反映了古代学者在思维与认知领域方面的进步。

与此同时,王夫之批评“异端孤守一己之微明,离理气以为道德”的空疏学风,强调理不离气,气也不离理,理与气互不相离、相辅相成、辩证统一。这也说明理并非游离于事物之外而是孕育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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