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地势西高东低,地形为平原,盆地与高原,河汊纵横交错湖泊星罗棋布。
根据各地统计局数据,2020年,中国南方十大城市依次为上海(38700.6亿元)、深圳(27670.2亿元)、广州(25019.1亿元)、重庆(25002.8亿元)、苏州(20170.5亿元)、成都(17716.7亿元)、杭州(16106.0亿元)、武汉(15616.1亿元)、南京(14818.0亿元)、宁波(12408.7亿元)。
中国南方的省份有江苏、安徽、湖南、湖北、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 江西、浙江、台湾、海南。
一、江苏
江苏,简称“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南京,位于中国大陆东部沿海,江苏界于北纬30°45'-35°20',东经116°18'-121°57'之间,北接山东,东濒黄海,东南与浙江和上海毗邻,西接安徽,江苏省总面积10.72万平方千米。
江苏跨江滨海,湖泊众多,地势平坦,地貌由平原、水域、低山丘陵构成;地跨长江、淮河两大水系。江苏省属东亚季风气候区,处在亚热带和暖温带的气候过渡地带,气候同时具有南方和北方的特征。
二、安徽
安徽,简称“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合肥。位于中国华东,安徽界于东经114°54′-119°37′,北纬29°41′-34°38′之间,东连江苏、浙江,西接河南、湖北, 南邻江西,北靠山东,安徽省总面积14.01万平方千米。
安徽省居中靠东,沿江通海,有八百里的沿江城市群和皖江经济带,内拥长江水道,外承沿海地区经济辐射。地势由平原、丘陵、山地构成;地跨淮河、长江、钱塘江三大水系。安徽省地处暖温带与亚热带过渡地区。淮河以北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淮河以南为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
三、湖南
湖南,简称“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长沙,位于中国中部,界于北纬24°38′-30°08′,东经108°47′-114°15′之间,东临江西,西接重庆、贵州,南毗广东、广西,北连湖北,湖南省总面积21.18万平方千米。
湖南地处云贵高原向江南丘陵和南岭山脉向江汉平原过渡的地带,地势呈三面环山、朝北开口的马蹄形地貌,由平原、盆地、丘陵地、山地、河湖构成,地跨长江、珠江两大水系,属亚热带季风气候。
四、湖北
湖北,简称“鄂”,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武汉,位于中国中部地区,东邻安徽,西连重庆,西北与陕西接壤,南接江西、湖南,北与河南毗邻,介于北纬29°01′53″—33°6′47″、东经108°21′42″—116°07′50″之间。
东西长约740千米,南北宽约470千米,总面积18.59万平方千米,占中国总面积的1.94%。最东端是黄梅县,最西端是利川市,最南端是来凤县,最北端是郧西县。
五、四川
四川,简称“川”或“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成都,位于中国西南地区内陆,界于北纬26°03′-34°19′,东经92°21′-108°12′之间,东连重庆,南邻云南、贵州,西接西藏,北界陕西、甘肃、青海,四川省总面积48.6万平方千米。
四川省地貌东西差异大,地形复杂多样,位于中国大陆地势三大阶梯中的第一级青藏高原和第二级长江中下游平原的过渡地带,高差悬殊,地势呈西高东低的特点,由山地、丘陵、平原盆地和高原构成。
四川省分属三大气候,分别为四川盆地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川西南山地亚热带半湿润气候,川西北高山高原高寒气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方
如果以中国南北方的天然分界线秦岭和淮河为分界: 那么南方包括: 江苏、安徽、湖南、湖北、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 江西、浙江、台湾、海南等14省,以及重庆、上海两直辖市; 北方包括: 山东、山西、河南、河北、陕西、甘肃等六省,以及天津、北京两直辖市, 另外还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 东北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 西部则包括: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总计是24个省,6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
全国省23,直辖市4,自治区5,特别行政区2
省
河北:省会石家庄,位于华北,沿海
山西:省会太原,华北,内陆
辽宁:沈阳,东北,沿海,边境
吉林:长春,东北,内陆,边境
黑龙江:哈尔滨,东北,内陆,边境
江苏:南京,华东,沿海
浙江:杭州,华东,沿海
安徽:合肥,华东,内陆
福建:福州,华东,沿海
江西:南昌,华东,内陆
山东:济南,华北,沿海
河南:郑州,华北,内陆
湖北:武汉,华中,内陆
湖南:长沙,华中,内陆
广东:广州,华南,沿海
海南:海口,华南,沿海
四川:成都,西南,内陆
贵州:贵阳,西南,内陆
云南:昆明,西南,内陆,边境
陕西:西安,西北,内陆
甘肃:兰州,西北,内陆,边境
青海:西宁,青藏,内陆
台湾:台北,华东,沿海
直辖市
北京:华北,内陆,首都
上海:华东,沿海,第一大城市
天津:华北,沿海
重庆:西南,内陆
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华北,内陆,边境,蒙古族,官方语言蒙古语(除汉语外,下同)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华南,沿海,边境,壮族,壮语
西藏自治区:拉萨,青藏,内陆,边境,藏族,藏语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西北,内陆,回族,(使用汉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西北,内陆,边境,维吾尔族,维吾尔语
特别行政区
香港:华南,沿海,原英国殖民地,官方语言英语、汉语、粤语
澳门:华南,沿海,原葡萄牙殖民地,官方语言葡语、汉语、粤语
人文地理意义上的南方省份:广东、广西、海南、福建中南部、海南、云南最南部、香港、澳门、台湾和划归上述省区管辖的临近海岛。
行政区划概念中的南方省份:江苏、安徽、浙江、上海、湖北、湖南、江西、福建、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西、广东、海南、香港、澳门与台湾。
南方,指南面、南边,即和北方相对应的地方,常特指位于一特定的或暗示的方位点以南的地区。在我国,“南方地区”一般指秦岭-淮河一线以南的广大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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