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清两代典籍中,对酒的负面效果也做过哪些记载?
明清两代典籍中,对酒的记载很多,由于酒在当时用量太大,酒类品种也更多,许多人往往只贪饮美酒,而忘记了酒的负面效果,于是当时的有识之士多是从重视以酒来养生保健方面来论述,以期达到强身健体的作用。
明代作家、官员谢肇淛撰有《五杂俎》。他在《五杂俎•物部三》中,对酒作了大量论述。
谢肇淛首先说明饮酒过量有失礼仪,对自身形象有很大危害。还进一步说明饮酒过量对自身寿命的危害,又对各种酒进行评论,并对酒的容量单位进行了考证。可以说,谢肇淛对世人饮酒危害的规劝,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考察和苦口婆心地劝诫。
明代伟大的药物学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对酒作了大量记述,从医学角度说明了酒的好处。他专门对米酒作了详细的记述:酒,天地之美绿也。少饮则和血行气,壮神御寒,消愁遣兴;痛饮则伤神耗血,损胃亡精,生痰动火。酒后食芥及辣物,缓人筋骨。酒后饮茶,伤肾脏,腰脚重坠,膀胱冷痛,兼患痰饮水肿、消渴挛痛之疾。一切毒药,因酒得者难治。又酒得咸而解者,水制火也,酒性上而咸润下也。又畏枳椇、葛花、赤豆花、绿石粉者,寒胜热也。
清代黄周星撰《酒社刍言》,在该著的开头语中说:不要为饮酒而饮,最好是饮酒时以礼和欢乐的形式,借以研究学问。为此,他接着提出三戒,戒苛令、戒说酒底字、戒拳閟。黄周星还强调说,以上3条,乃世俗相沿习而不察者,故特拈出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