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常说的三大构成如下:
1、形象。物体的外部特征主要包括视觉元素的各部分,是肉眼可见的,所有的概念元素在见于画面时具有各自的形象,比如如点、线、面等。
2、基本形。基本形属于最小的单位,主要是指一组相同或相似的形象组成的组成设计中的每一个组成单位。
3、组形。在构成中,由于基本的组合,便产生了形与形之间的组合关系,而这种关系就是组形。
扩展资料:
设计常用的方法包括:
1、
KISS原则,努力消除不必要的
并发症,即有一个以上的方式来做到这一点,一种哲学,以允许多个方法做同样的事情。
2、使用中心的设计,这主要与使用的神器,而不是着眼于最终用户的目标和任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