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干部和女工人如何界定
法律分析:工人指个人不占有生产资料,依靠工资为生的工业劳动或手工劳动者,一般指工厂中生产工序的人,除了工厂的管理者外,都称为工人。干部指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中的公职人员或者担任一定的领导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员(亦泛指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中的公职人员(士兵、勤杂人员除外)。女性中,女工人女干部的区分主要通过她们申报退休时所在岗位性质来确定。即申报退休时所在岗位为管理、技术岗位的,是女干部;申报退休时所在岗位为生产、操作或服务岗位的,称女工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这就十分明确地规定了公司章程的约束范围,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含义,我国第二百一十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是公司机关的成员,负责公司经营决策、公共事务的执行和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而且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公司章程有关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的规定,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行使职权的重要依据。公司法还建立了民事责任机制,以确保公司章程有效地得到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