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综合执法和交警的区别
法律分析:1、交通行政执法分运政管理、路政管理、航运管理、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等主要从事的是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管理,如出租车公司和车辆管理,长途客运场站和客车管理,普通货运和危险品场站及车辆管理,机动车维修等对未取得上述经营许可和虽取得但超范经营的运输行为依法管理,路政巡查主要是保护路产路权,对损毁道路和设施的依法管理,
2、交通警察主要是负责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如:后驾驶、无证无牌行驶、超速、闯红灯、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随意变更道路以及车辆肇事责任界定及处理等,交通和交警的区别主要是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