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逻辑谬误:诉诸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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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沈他次苹0B
2022-06-23 · TA获得超过7315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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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诸未知,或诉诸无知(此处的”无咐没知“指缺乏证明或知识,非贬义),即宣称由于某事未被证明为假,因此是真的;或由于某事未被证明为真,因此是假的。例如:

有人宣称UFO(飞碟)是存在的,因为没有人证明其不存在。同样的诡辩也被用于百幕大三角、尼斯湖水怪、鬼怪等。然而,一件事情没有被证明为假,并不代表其就为真。至少,我们可以存疑吧。何况,对于上述神秘现象或宣称,已经有大量证据说明其为迷信或不可靠了。

一个观点不能自动被接受,仅仅因为这个观点还没有被百分百否定。否则,我们将不得不相信许多神秘事物,诸如吸血鬼等。

缺乏证明或知识,本身不能作为论据来支持或反对某个观点。这只是衡亩纳说明了我们不知道或者不是百分百确耐肢定。要肯定或否定一个观点,我们要拿出确实的理由,而不是说这个观点还没有被否定或肯定过。

编译参考:《The Voice of Reason》by Burton F. Porte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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