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展开全部
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规定,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是由“中国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设计的,根据相关规定,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保密审批实行部门管理,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
互联网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1、互联网计算机是指连接互联网的办公用计算机。
2、互联网计算机严禁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或内部敏感信息。
3、不得在涉密场所中的互联网计算机上安装、使用麦克风、摄像头等音视频输入设备以及无线收发装置。
4、不得在互联网网站、论坛、博客、社交媒体等发布国家秘密。
5、不得使用互联网电子邮箱、即时通信工具等办理涉密业务,或者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
6、不得使用网盘、云盘等互联网存储服务存储国家秘密。
7、办公室内部架设的无线局域网收发装置应当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涉密机房等保持20米以上直线距离。不符合距离要求的,机关、单位应当对上述部位、场所、机房等采取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措施。
以上内容参考:涉密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