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赡养老人可以继承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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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赡养老人可以继承遗产吗
1、虽然子女未尽赡养父母的义务,但依然享有法定继承权。
2、不过,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民法典》1125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根据该条款的第(三)项,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将丧失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法律上的遗弃,就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抚养或者扶养义务的人,不履行其赡养、抚养或者扶养义务的行为。
因此,儿子作为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如果不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则构成对父母的遗弃。根据民法典的上述规定,儿子将丧失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将来儿子对父母的遗产主张继承权时,其他继承人可以拒绝其继承遗产的要求。
1、虽然子女未尽赡养父母的义务,但依然享有法定继承权。
2、不过,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民法典》1125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根据该条款的第(三)项,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将丧失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法律上的遗弃,就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抚养或者扶养义务的人,不履行其赡养、抚养或者扶养义务的行为。
因此,儿子作为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如果不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则构成对父母的遗弃。根据民法典的上述规定,儿子将丧失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将来儿子对父母的遗产主张继承权时,其他继承人可以拒绝其继承遗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