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上海买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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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在上海买房条件具体如下:
1、以家庭名义购房,所谓家庭指的是购房者已婚;
2、该家庭在沪无房;
3、能提供至买房合同签署日前在沪累计缴纳三年内至少两年的个税或社保的证明;
4、长期居住证满3年的话可以享受上海本地人的待遇,可以直接购房,无需提供税单;
5、上海还是实行限购政策,对于非上海户口的居民家庭如能提供符合规定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限购1套住房,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6、根据本市住房限售政策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累计缴纳满24个月”,补缴的不予认可。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应当向中介机构出具委托书。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商品房购买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第二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和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但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居民住宅价格,应当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1、以家庭名义购房,所谓家庭指的是购房者已婚;
2、该家庭在沪无房;
3、能提供至买房合同签署日前在沪累计缴纳三年内至少两年的个税或社保的证明;
4、长期居住证满3年的话可以享受上海本地人的待遇,可以直接购房,无需提供税单;
5、上海还是实行限购政策,对于非上海户口的居民家庭如能提供符合规定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限购1套住房,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6、根据本市住房限售政策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累计缴纳满24个月”,补缴的不予认可。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应当向中介机构出具委托书。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商品房购买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第二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和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但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居民住宅价格,应当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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