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有权承包村民的土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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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只要村民同意,村委会可以承包村民土地。
一、承包期内,发包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承包土地
承包期内,进城务工人员对承包的土地只要没有发生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情形,发包方就无权收回承包地。
由于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大部分地区经济比较落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仍不够发达。很多农民难以完全实现非农就业,对土地的依赖性比较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土地仍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和主要的生活来源。因此,必须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不得随意收回和调整农民的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和第28条是就能否收回和调整承包地的具体规定。该法第27条第1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这一规定对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规定,承包期内,只有存在“村民连续二年弃耕抛荒”“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已婚妇女在婆家和娘家都取得承包地”“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等情形时,发包方才有权收回承包地。换言之,在承包期内,除了法律对承包地的收回有特别规定外,无论承包方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如承包方家庭中一人或者数人死亡,子女升学,参军或者在城市就业,承包方在农村从事各种非农生产,进城务工等,只要作为承包方的家庭还存在,并继续进行农业经营,发包方就不得收回其承包的土地。
二、农村责任田承包政策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三、合同到期了树还在怎么办?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到期后,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原则上,以发包时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为限来平均分配。上述一系列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都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既不论是在第一轮承包还是在第二轮承包过程中,如果未达到国家政策和法律所规定的30年承包期限的,都应当延长至30年。而这种延长是在第一轮或第二轮承包期限的基础上延长的,而并非是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届满后,重新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者另行发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第十条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一、承包期内,发包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承包土地
承包期内,进城务工人员对承包的土地只要没有发生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情形,发包方就无权收回承包地。
由于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大部分地区经济比较落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仍不够发达。很多农民难以完全实现非农就业,对土地的依赖性比较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土地仍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和主要的生活来源。因此,必须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不得随意收回和调整农民的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和第28条是就能否收回和调整承包地的具体规定。该法第27条第1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这一规定对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规定,承包期内,只有存在“村民连续二年弃耕抛荒”“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已婚妇女在婆家和娘家都取得承包地”“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等情形时,发包方才有权收回承包地。换言之,在承包期内,除了法律对承包地的收回有特别规定外,无论承包方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如承包方家庭中一人或者数人死亡,子女升学,参军或者在城市就业,承包方在农村从事各种非农生产,进城务工等,只要作为承包方的家庭还存在,并继续进行农业经营,发包方就不得收回其承包的土地。
二、农村责任田承包政策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三、合同到期了树还在怎么办?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到期后,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原则上,以发包时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为限来平均分配。上述一系列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都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既不论是在第一轮承包还是在第二轮承包过程中,如果未达到国家政策和法律所规定的30年承包期限的,都应当延长至30年。而这种延长是在第一轮或第二轮承包期限的基础上延长的,而并非是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届满后,重新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者另行发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第十条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