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作为和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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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作为行为人以积极的身体活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法益侵害行为。其特征:
1,表现形式:积极的身体动作。
2,直接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范。注意:持有属于作为,持有是对特定物品的实力支配、控制。属于作为。刑法规定持有型犯罪,旨在禁止人们持有特定物品,而不是命令人们上缴特定物品。
不作为犯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
(1)真正不作为犯: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如遗弃罪、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2)不真正不作为犯:作为犯与不作为犯的区分标准:是否负有法律要求履行的积极义务。如果有,不履行的,就属于不作为犯作为犯与不作为犯除了行为方式存在差异之外,其他方面如罪过形式、犯罪停止形态等方面完全一致)。不作为犯,也可以由作为(如偷税罪、遗弃罪)与不作为(遗弃罪)两种方式。不作为实际上是相对于履行特定义务而言的,对特定的对象而言,人们没有做什么。但是这不妨碍人们有其他的举动。
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
(1)当为,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义务。
(2)能为,行为人在当时有能力履行
(3)不为,行为人没有履行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也就是说,危害结果与不作为之间应当存在因果关系。例如,司机过失造成了交通事故,导致被害人头盖骨骨折,即使立即送往医院也不能挽救生命,或者被害人将立即死亡时,即使司机没有救助,也仅成立交通肇事罪,而不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作为行为人以积极的身体活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法益侵害行为。其特征:
1,表现形式:积极的身体动作。
2,直接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范。注意:持有属于作为,持有是对特定物品的实力支配、控制。属于作为。刑法规定持有型犯罪,旨在禁止人们持有特定物品,而不是命令人们上缴特定物品。
不作为犯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
(1)真正不作为犯: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如遗弃罪、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2)不真正不作为犯:作为犯与不作为犯的区分标准:是否负有法律要求履行的积极义务。如果有,不履行的,就属于不作为犯作为犯与不作为犯除了行为方式存在差异之外,其他方面如罪过形式、犯罪停止形态等方面完全一致)。不作为犯,也可以由作为(如偷税罪、遗弃罪)与不作为(遗弃罪)两种方式。不作为实际上是相对于履行特定义务而言的,对特定的对象而言,人们没有做什么。但是这不妨碍人们有其他的举动。
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
(1)当为,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义务。
(2)能为,行为人在当时有能力履行
(3)不为,行为人没有履行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也就是说,危害结果与不作为之间应当存在因果关系。例如,司机过失造成了交通事故,导致被害人头盖骨骨折,即使立即送往医院也不能挽救生命,或者被害人将立即死亡时,即使司机没有救助,也仅成立交通肇事罪,而不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