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知识产权如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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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要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制订企业知识产权策略,监督制度的实施,保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落到实处。2.加强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懂得如何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3.积极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一、申请贯标的好处
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作为我国首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实施贯标将作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条件,是企业申报科技项目的前提。
2、贯标有助于提升企业领导和广大职工知识产权意识,调动职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3、推动企业产生具备高附加值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通过自己生产销售或通过技术贸易许可转让他人,将给企业带来丰厚经济收益。
4、提升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在企业融资上市、投资并购及企业出售等资产运作上获取更大的收益。
5、巩固企业市场地位,通过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使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在销售市场的地位明显增强。
6、贯标验收合格后,可向科技主管部门申请战略推进项目、专利实施计划等项目。
二、如何进行知识产权的评估
在下列情况下企业知识产权应当进行评估:
(一)确定企业知识产权作为转让或许可贸易的价格;
(二)确定企业知识产权资本化价值,如以知识产权作为入股的股金额,建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一方或双方以知识产权作为出资方式;
(三)知识产权作为企业产权之一,将知识产权资本化,如在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企业合并、破产清偿、涉及产权变更时;
(四)以知识产权设立质权。
此外,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涉及侵犯财产权利的赔偿时,也有必要进行评估。
三、新型法务管理模式
在新兴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知识产权所带来的巨大利益和损失已成为各企业法务工作绕不开的焦点。
专利本身是一种商品,是一种产品。尤其对于高科技公司,专利可以提高公司盈利。而如何管理专利的买卖问题,一直是各企业争论不休的话题。
知识产权的发展战略要和公司发展战略相吻合,知识产权管理要为公司发展战略服务。
现如今很多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公司法务工作,采用的都是大法务部的管理概念。然而,这样的模式是否有利于知识产权更好地保护和运营,依然存在争议。
对此,企业法务部门和知识产权部门是否应该分立管理是没有标准答案的,模式孰优孰劣,要看公司的性质、战略和公司所在行业的特点而定。不同的公司在法务和知识产权部门的分配和架构设计上也应该不同。特别强调技术密级性、专利保护性的企业,把知识产权分立出来管理比较科学。而对于新技术依赖性不强的公司,则应该倾向于将知识产权归于法务部管理。
目前的版权之争还只是皮肉之伤。而未来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专利之战会成为致命之伤。所以,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将会越来越侧重于对专利和核心技术的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一、申请贯标的好处
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作为我国首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实施贯标将作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条件,是企业申报科技项目的前提。
2、贯标有助于提升企业领导和广大职工知识产权意识,调动职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3、推动企业产生具备高附加值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通过自己生产销售或通过技术贸易许可转让他人,将给企业带来丰厚经济收益。
4、提升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在企业融资上市、投资并购及企业出售等资产运作上获取更大的收益。
5、巩固企业市场地位,通过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使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在销售市场的地位明显增强。
6、贯标验收合格后,可向科技主管部门申请战略推进项目、专利实施计划等项目。
二、如何进行知识产权的评估
在下列情况下企业知识产权应当进行评估:
(一)确定企业知识产权作为转让或许可贸易的价格;
(二)确定企业知识产权资本化价值,如以知识产权作为入股的股金额,建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一方或双方以知识产权作为出资方式;
(三)知识产权作为企业产权之一,将知识产权资本化,如在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企业合并、破产清偿、涉及产权变更时;
(四)以知识产权设立质权。
此外,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涉及侵犯财产权利的赔偿时,也有必要进行评估。
三、新型法务管理模式
在新兴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知识产权所带来的巨大利益和损失已成为各企业法务工作绕不开的焦点。
专利本身是一种商品,是一种产品。尤其对于高科技公司,专利可以提高公司盈利。而如何管理专利的买卖问题,一直是各企业争论不休的话题。
知识产权的发展战略要和公司发展战略相吻合,知识产权管理要为公司发展战略服务。
现如今很多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公司法务工作,采用的都是大法务部的管理概念。然而,这样的模式是否有利于知识产权更好地保护和运营,依然存在争议。
对此,企业法务部门和知识产权部门是否应该分立管理是没有标准答案的,模式孰优孰劣,要看公司的性质、战略和公司所在行业的特点而定。不同的公司在法务和知识产权部门的分配和架构设计上也应该不同。特别强调技术密级性、专利保护性的企业,把知识产权分立出来管理比较科学。而对于新技术依赖性不强的公司,则应该倾向于将知识产权归于法务部管理。
目前的版权之争还只是皮肉之伤。而未来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专利之战会成为致命之伤。所以,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将会越来越侧重于对专利和核心技术的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