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住房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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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住房贷款的法定条件是: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后防务评估价50%的首期付款,并同意以所购房屋或提供贷款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同时还应具有购房合同、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
一、外地人在本地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购房款。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二、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条件
成为担保人需要的条件如下:
根据银行要求办理,各银行要求不一样。但作为担保人基本条件是担保人需要有提供担保的能力(财产、信用)。
(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个人向银行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个人向银行贷款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具有合法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良好的信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一些银行会要求申请人办理本银行的信用卡或向本银行贷款,并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5、有些人还要求提供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者有符合规定条件、有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一、外地人在本地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购房款。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二、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条件
成为担保人需要的条件如下:
根据银行要求办理,各银行要求不一样。但作为担保人基本条件是担保人需要有提供担保的能力(财产、信用)。
(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个人向银行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个人向银行贷款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具有合法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良好的信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一些银行会要求申请人办理本银行的信用卡或向本银行贷款,并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5、有些人还要求提供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者有符合规定条件、有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