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直生活在一起财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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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仍在一起生活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可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各自的财产包括收入等归各自所有,共同出资的可按一般共有处理。
一、没登记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归哪一方呢
没登记的,则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同居期间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共有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处理财产;如果双方对于共有财产处理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处理。
但是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同居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双方之间的关系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的归各自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自行协商归谁所有,如果无法协商的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归属与谁。
二、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怎么分配呢
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的分配办法:
1、属于个人财产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不予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处理,若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同居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非法同居财产该如何处理
同居期间一方自己取得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个人所有,另一方不能参与财产分割;
但如果另一方对取得该财产时有提供生活帮助,或者辅助性劳动的,则这部分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怎么分。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处理方式也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如果是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没登记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归哪一方呢
没登记的,则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同居期间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共有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处理财产;如果双方对于共有财产处理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处理。
但是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同居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双方之间的关系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的归各自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自行协商归谁所有,如果无法协商的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归属与谁。
二、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怎么分配呢
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的分配办法:
1、属于个人财产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不予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处理,若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同居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非法同居财产该如何处理
同居期间一方自己取得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个人所有,另一方不能参与财产分割;
但如果另一方对取得该财产时有提供生活帮助,或者辅助性劳动的,则这部分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怎么分。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处理方式也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如果是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