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光互补的土地可以办设施用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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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3-18
农光互补的土地可以办设施用地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可以的,农光互补土地可以作为设施用地,一般用来建设光伏用地使用。光伏电站组件为非永久建筑,一般架空建设,未改变地表土地性状及用途,其用地若按建设用地管理,将显著增加电站建设成本,挫伤项目投资积极性。尤其在经济薄弱地区,农光互补电站是精准扶贫的有效载体,政策若没有明确规定,将导致执行上产生偏差,甚至有可能影响扶贫脱贫进展。法律依据:六部委《关于支持新产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号)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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