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电瓶车是机动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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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属于机动车,从法定概念上比较,“机动车”包括了以机械和电能在内的所有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轮式车辆,完全可以涵盖案中的电动三轮车的情况。而电动三轮车的情况既不属于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也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所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的技术特征,因此,电动三轮车应该属于机动车。”
电动三轮车属于非机动车。不属于机动车,不需要上牌照,应当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电力作为一种环保,清洁,转换率高的重要的能源,广泛用于生产和生活,以电力为应用来驱动交通工具的更新换代,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的低碳化发展,降低交通成本,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是世界各国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应用在电动城市公交车辆,厂矿电动运输车辆,电动城市环卫清洁车辆,工程,遂道,地铁施工专用车辆等诸多领域。
1、根据道路安全法,不符合国家非机动车标准的,属于机动车。而电动三轮在国家标准中属于轻便摩托车范畴,不符合电动车、残疾车的国家标准。
2、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规定电动汽车是作为机动车的一种应当购买交强险后及时挂牌。驾驶电动轿车应办理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C2)。
3、但现在我县路面行驶的“电动汽车”(电动三轮、四轮车(需取得D证)),由于成本和技术的原因,大多使用铅酸蓄电池,无法达到国家强制安全标准,因此无法上牌。
法律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输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对非机动车中的人力和畜力驱动很好区分,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区别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对比才能区分。近年来,随着电动车辆的快速普及,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数量大幅度上升。按照电动车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车重不得超过40公斤,车速不超过20公里每小时。电动自行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应以上述标准来区分。
简要总结:
电动三轮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应该属于机动车,从法定概念上比较,“机动车”包括了以机械和电能在内的所有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轮式车辆,完全可以涵盖案中的电动三轮车的情况。而电动三轮车的情况既不属于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也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所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的技术特征,因此,电动三轮车应该属于机动车。”
电动三轮车属于非机动车。不属于机动车,不需要上牌照,应当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电力作为一种环保,清洁,转换率高的重要的能源,广泛用于生产和生活,以电力为应用来驱动交通工具的更新换代,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的低碳化发展,降低交通成本,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是世界各国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应用在电动城市公交车辆,厂矿电动运输车辆,电动城市环卫清洁车辆,工程,遂道,地铁施工专用车辆等诸多领域。
1、根据道路安全法,不符合国家非机动车标准的,属于机动车。而电动三轮在国家标准中属于轻便摩托车范畴,不符合电动车、残疾车的国家标准。
2、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规定电动汽车是作为机动车的一种应当购买交强险后及时挂牌。驾驶电动轿车应办理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C2)。
3、但现在我县路面行驶的“电动汽车”(电动三轮、四轮车(需取得D证)),由于成本和技术的原因,大多使用铅酸蓄电池,无法达到国家强制安全标准,因此无法上牌。
法律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输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对非机动车中的人力和畜力驱动很好区分,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区别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对比才能区分。近年来,随着电动车辆的快速普及,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数量大幅度上升。按照电动车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车重不得超过40公斤,车速不超过20公里每小时。电动自行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应以上述标准来区分。
简要总结:
电动三轮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应该属于机动车,从法定概念上比较,“机动车”包括了以机械和电能在内的所有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轮式车辆,完全可以涵盖案中的电动三轮车的情况。而电动三轮车的情况既不属于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也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所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的技术特征,因此,电动三轮车应该属于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