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拿到乡镇的身份证可以到县城办派出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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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如果是第一次办理的,就需要在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也就是说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不可以跨城或者跨地域办理。如果是居民换领新的身份证件,或者补办等情况的,可以在县城办理即可,没有具体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