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认定标准
展开全部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罪犯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非持有、私藏两支以上的军用枪支、两支以上的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或五支以上的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一百发以上的子弹,五千发以上的气枪铅弹或一千发以上的其他非军用子弹;三枚以上的手榴弹;犯罪分子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