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书记助理属于村干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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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8-18
村书记助理属于村干部吗
您好,村书记助理不属于村干部。
村委会主任助理在乡党委、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配合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开展工作,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乡党委、政府和村党支部,村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各项决定、决议等。
村干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村干部包括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治保主任、民兵连长、妇女主任、团支部书记和村会计;狭义的村干部就指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村里的主要干部。
简而言之,村干部是指在基层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担任一定职务、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并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的工作人员。
因为村书记助理并没有实施管理职能,工作只是协助村书记,因此不是村干部?
因为村书记助理并没有实施管理职能,工作只是协助村书记,因此不是村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