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老板名下2个公司,A公司的存货,B公司开票销售出去,账务上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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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老板名下2个公司,A公司的存货,B公司开票销售出去,账务上直接赠送客户或者A公司的,需要视同销售,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只有本公司内部员工作为集体福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9-01
1个老板名下2个公司,A公司的存货,B公司开票销售出去,账务上如何处理
1个老板名下2个公司,A公司的存货,B公司开票销售出去,账务上直接赠送客户或者A公司的,需要视同销售,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只有本公司内部员工作为集体福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视同销售价格的确定,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