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电话
1个回答
关注
展开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2-28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电话
您好,我是平台法律咨询律师,我正在阅读您的问题哦,请您多等待我一下~
您可以拨打电话:0531-85699999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是实行统一工作时间的,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工作人员是不上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这边的咨询就到此结束啦,如果您这边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点击我的头像,关注后对我定向进行图文咨询提问哦,希望您的问题可以早日得到顺利的解决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