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结算与决算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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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价不一定是在工程完全竣工后进行,在承包人和发包人约定的工程的某个支付节点即出现;并且工程结算是需要承包人和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包括监理方也要参与。
竣工决算价就没有了承包人的参与。因为此时工程已经竣工甚至已经交付使用,发包人已经向承包人支付了工程价款,也就是完成了工程价款的结算。竣工决算实际上就是发包人内部对于其自身投资回报情况的总结和清算。
一、拖延竣工结算怎么办
在实际操作中,承包人应坚持工程价款不结算,不交付工程项目。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同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工程竣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清工程竣工结算,否则,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各地建委一般也有相应的规定,要求业主或发包人结算工程价款后,方可备案或办理权属登记。承包人可坚持先结算工程价款,再移交工程项目。
若因特殊原因,须先移交工程项目,再办理结算,则承包人应与发包人通过补充协议等明确约定发包人收到结算资料的审核期限及支付款项的时间,若发包人收到结算资料后,逾期未结算的,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结算价款。
二、竣工验收程序
1、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验收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查申请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3、单位工程验收
发包人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时,或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时,可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验收证书。
5、施工期运行
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
5、试运行
6、竣工清场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竣工决算价就没有了承包人的参与。因为此时工程已经竣工甚至已经交付使用,发包人已经向承包人支付了工程价款,也就是完成了工程价款的结算。竣工决算实际上就是发包人内部对于其自身投资回报情况的总结和清算。
一、拖延竣工结算怎么办
在实际操作中,承包人应坚持工程价款不结算,不交付工程项目。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同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工程竣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清工程竣工结算,否则,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各地建委一般也有相应的规定,要求业主或发包人结算工程价款后,方可备案或办理权属登记。承包人可坚持先结算工程价款,再移交工程项目。
若因特殊原因,须先移交工程项目,再办理结算,则承包人应与发包人通过补充协议等明确约定发包人收到结算资料的审核期限及支付款项的时间,若发包人收到结算资料后,逾期未结算的,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结算价款。
二、竣工验收程序
1、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验收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查申请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3、单位工程验收
发包人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时,或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时,可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验收证书。
5、施工期运行
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
5、试运行
6、竣工清场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