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驾校找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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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这里为大家解答一下投诉驾校找哪个部门有以下两种途径投诉解决学员和驾校的纠纷:
1、可以向驾校的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机关投诉解决。依据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2、可以找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驾校培训也是属于消费过程,而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因此,如果学员和驾校有纠纷了,也可以向中国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一、12分扣完了开车算无证驾驶吗
12分扣完了开车算无证驾驶。
驾驶证记满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一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你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如果在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车,属于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
二、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中学生撞坏车辆怎么办
在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中如果学生撞坏车辆的,一般由驾校承担责任。学员在培训期间所造成的交通事故,由驾校承担责任,而驾校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就是对学院培训期间所造成的交通事故进行保险,驾考也属于培训期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条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1、可以向驾校的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机关投诉解决。依据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2、可以找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驾校培训也是属于消费过程,而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因此,如果学员和驾校有纠纷了,也可以向中国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一、12分扣完了开车算无证驾驶吗
12分扣完了开车算无证驾驶。
驾驶证记满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一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你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如果在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车,属于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
二、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中学生撞坏车辆怎么办
在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中如果学生撞坏车辆的,一般由驾校承担责任。学员在培训期间所造成的交通事故,由驾校承担责任,而驾校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就是对学院培训期间所造成的交通事故进行保险,驾考也属于培训期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条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