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咨询一下律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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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的律师的收费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请律师的费用需要考虑案件性质、难易程度、进行到哪个阶段了等问题,由当事人和律师进行协商。法律依据:《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律师法》第五十九条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我想替朋友找个律师,想先咨询一下?
找律师方式,具体如下:1、熟人介绍:许多人找律师一般是熟人介绍,或者律师朋友介绍,或者因为诉讼委托过律师的朋友介绍。朋友介绍的律师,优点是朋友认识并比较熟悉。2、网络寻找:现代社会,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部分,通过网络寻找律师渐渐成为人们的选择。3、搜索律师事务所,就会推荐附近的律师。通过网络,可以看到律师的学历、经验、专长以及曾经办过的案例,在没有约见律师之前就对该律师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如果想委托,可以约见面谈,从该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及该律师的言谈举止来作出最终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张律师,想咨询一下离婚的问题?
离婚纠纷咨询如下内容:1、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方面的问题;2、人民法院的审理程序及应当提交的相关材料;3、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标准以及相关的举证方式;4、其他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帮我查一下儿子的社保卡?
小孩办社保卡要带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簿、新生儿的出生证明以及其免冠照片等。其孩子的父母或者户主可以依法携带上述资料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参保,领取社保卡,并按规定缴费。法律依据:《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发卡地区要按照方便持卡人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发放流程,便捷地将社会保障卡发放到持卡人手中。第十五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保障持卡人查询、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权利,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护持卡人的个人隐私,依法使用与社会保障卡有关的信息,确保社会保障卡的安全使用。第十九条社会保障卡因损坏、遗失、到期等原因不再使用的,应列入失效名单。失效名单实行分级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管理全国、全省、全市范围内的社会保障卡失效名单,并提供查询服务。
婚姻方面的想咨询一下?
夫妻中的一方想离婚的办法:当事人可以与另一方协商离婚,若协商一致的,可以共同办理离婚登记。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有关机构调解,也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肖律师,我想咨询一下青岛的孩子扶养费现在标准是?
孩子扶养费标准是: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扶养费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我想替朋友找个律师,想先咨询一下?
找律师方式,具体如下:1、熟人介绍:许多人找律师一般是熟人介绍,或者律师朋友介绍,或者因为诉讼委托过律师的朋友介绍。朋友介绍的律师,优点是朋友认识并比较熟悉。2、网络寻找:现代社会,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部分,通过网络寻找律师渐渐成为人们的选择。3、搜索律师事务所,就会推荐附近的律师。通过网络,可以看到律师的学历、经验、专长以及曾经办过的案例,在没有约见律师之前就对该律师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如果想委托,可以约见面谈,从该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及该律师的言谈举止来作出最终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张律师,想咨询一下离婚的问题?
离婚纠纷咨询如下内容:1、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方面的问题;2、人民法院的审理程序及应当提交的相关材料;3、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标准以及相关的举证方式;4、其他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帮我查一下儿子的社保卡?
小孩办社保卡要带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簿、新生儿的出生证明以及其免冠照片等。其孩子的父母或者户主可以依法携带上述资料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参保,领取社保卡,并按规定缴费。法律依据:《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发卡地区要按照方便持卡人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发放流程,便捷地将社会保障卡发放到持卡人手中。第十五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保障持卡人查询、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权利,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护持卡人的个人隐私,依法使用与社会保障卡有关的信息,确保社会保障卡的安全使用。第十九条社会保障卡因损坏、遗失、到期等原因不再使用的,应列入失效名单。失效名单实行分级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管理全国、全省、全市范围内的社会保障卡失效名单,并提供查询服务。
婚姻方面的想咨询一下?
夫妻中的一方想离婚的办法:当事人可以与另一方协商离婚,若协商一致的,可以共同办理离婚登记。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有关机构调解,也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肖律师,我想咨询一下青岛的孩子扶养费现在标准是?
孩子扶养费标准是: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扶养费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