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重大项目建设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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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重大交通项目
在南宁的163个重大项目中,新开工项目15个、续建项目82个、竣工投产项目18个、预备项目48个。多个备受市民关注的交通项目位列其中:
线路全长20.38公里、设车站17座的南宁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计划于2021年12月竣工。
南宁市市郊铁路机场线及武鸣线的项目建议书已批复,纳入预备项目重点推进。
新兴产业项目加速布局
电子信息方面,瑞声科技南宁产业园项目加快推进,瑞声科技精密制造项目基础设施将日益完善;南宁·中关村电子信息产业园新建标准厂房、倒班宿舍楼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先进装备制造业方面,由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打造的绿色智能制造环保设备生产项目计划于2021年10月竣工;南宁产投创新产业园、广西路远智能自动装备项目获重点推进。
生物医药方面,东盟国际生物科技谷加快建设全细胞储存库、基因数据库、生物样本库、科研中心等产业中心。
食品工业方面,海天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新建21个车间,计划于今年6月开工建设。
重大民生项目惠及百姓
商贸流通、环境综合治理、旅游、卫生等民生领域的重大项目也将加快推进。如南宁首创奥特莱斯项目、京东南宁电子商务产业园及运营结算中心项目(一期)均计划于2021年12月竣工。
南宁市亭子冲流域治理工程(一期)、南宁市朝阳溪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秀厢大道—罗伞岭水库)、南宁市那平江流域治理工程(一期)、南宁市朝阳溪暗涵(十三中—二十八中)改造工程、朝阳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等多个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计划于今年9月竣工,将进一步改善南宁市人居环境、推动绿城品质升级。
法律依据:
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南宁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加强和规范我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重大项目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市级重大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项目,是指项目投资达到一定规模,满足强首府要求,符合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产业政策、发展定位和国土空间规划,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并纳入年度计划管理的项目。
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全市重大项目的综合管理。组织编制全市年度重大项目计划;做好项目策划、储备;负责跟踪、督查、通报全市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和相关配套办法、制度、机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协调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全市重大项目宣传、年度考评等工作。
第五条 市重点办负责市级重大项目和城建项目建设的协调推进,统筹解决项目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建设过程中问题,定期组织开展项目督查等工作。
重大交通项目
在南宁的163个重大项目中,新开工项目15个、续建项目82个、竣工投产项目18个、预备项目48个。多个备受市民关注的交通项目位列其中:
线路全长20.38公里、设车站17座的南宁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计划于2021年12月竣工。
南宁市市郊铁路机场线及武鸣线的项目建议书已批复,纳入预备项目重点推进。
新兴产业项目加速布局
电子信息方面,瑞声科技南宁产业园项目加快推进,瑞声科技精密制造项目基础设施将日益完善;南宁·中关村电子信息产业园新建标准厂房、倒班宿舍楼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先进装备制造业方面,由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打造的绿色智能制造环保设备生产项目计划于2021年10月竣工;南宁产投创新产业园、广西路远智能自动装备项目获重点推进。
生物医药方面,东盟国际生物科技谷加快建设全细胞储存库、基因数据库、生物样本库、科研中心等产业中心。
食品工业方面,海天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新建21个车间,计划于今年6月开工建设。
重大民生项目惠及百姓
商贸流通、环境综合治理、旅游、卫生等民生领域的重大项目也将加快推进。如南宁首创奥特莱斯项目、京东南宁电子商务产业园及运营结算中心项目(一期)均计划于2021年12月竣工。
南宁市亭子冲流域治理工程(一期)、南宁市朝阳溪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秀厢大道—罗伞岭水库)、南宁市那平江流域治理工程(一期)、南宁市朝阳溪暗涵(十三中—二十八中)改造工程、朝阳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等多个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计划于今年9月竣工,将进一步改善南宁市人居环境、推动绿城品质升级。
法律依据:
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南宁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加强和规范我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重大项目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市级重大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项目,是指项目投资达到一定规模,满足强首府要求,符合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产业政策、发展定位和国土空间规划,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并纳入年度计划管理的项目。
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全市重大项目的综合管理。组织编制全市年度重大项目计划;做好项目策划、储备;负责跟踪、督查、通报全市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和相关配套办法、制度、机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协调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全市重大项目宣传、年度考评等工作。
第五条 市重点办负责市级重大项目和城建项目建设的协调推进,统筹解决项目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建设过程中问题,定期组织开展项目督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