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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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的一般账务处理:  1、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 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 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 1 年(不含 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你好,请问一下行政事业单位补记固定资产的分录怎么做
正确的分录如下:行政单位购入固定资产分录:购入时:借:固定资产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同时:借:事业支出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如果是财政授权支付,那么第二笔分录为:借:事业支出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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