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上班时间突发脑出血公司应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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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亲.不能赔偿。虽然是在工作时间突发的脑溢血,但因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而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也就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4-05
员工在上班时间突发脑出血公司应该怎么赔偿?
你好亲.不能赔偿。虽然是在工作时间突发的脑溢血,但因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而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也就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不能赔偿。虽然是在工作时间突发的脑溢血,但因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而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也就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申请劳动局呢
律师解析:上班时间突发脑出血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然后经过工伤认定程序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应该按发生疾病进行救治,适用医疗保险规定。
既然没赔偿,能享受到公司哪些待遇?
你好亲.依法参加社保
能详细说吗
其他可以自行协商没有别的规定
算工伤工伤赔偿后,如果是赔偿的医疗费用的,因为用人单位已经承担,应还给用人单位的,如果构成伤残的,伤残赔偿由劳动者获得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需要先判定是不是工伤的!
是的话就是上面这个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