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借给他人走账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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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规定,所有的信用卡和借记卡只限本人使用,如果将自己的卡借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本人负责。如果那人有犯罪行为,例如:贩毒、洗钱、走私、诈骗等,或与他和则人产生经济纠纷的话,公安人员肯定会通过身份证和银行卡追究到身上来。
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是无意丢失或被盗而非在知情情况下,则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但也必须配合调查;如果无法证明自己不知情,或知情不报,那就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
一、借卡转账会被判刑吗?
普通的出借银行卡,不会被判刑,但是如果你借给他人的银行卡被用来洗钱、行贿或者受贿等违法勾当,那么,出借人可能会受到牵连,但只要能证明自己未参与这些违法活动,且是被人利用,则不会被判刑。各大银行发行的银行卡都有在央行监控中,如有违法行为会被风控,甚至涉嫌犯罪,最好不要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
二、出借银行卡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如果在借出之后所造成的行为是属于自己不知情的,那么对于出借人是不会承担责任的。银行卡外借这种行为是很容易导致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只要因借银行卡而造成严重的情节,那么对于出借人来说都是需要承担起所有的经济责任。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氏缺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歼棚辩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是无意丢失或被盗而非在知情情况下,则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但也必须配合调查;如果无法证明自己不知情,或知情不报,那就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
一、借卡转账会被判刑吗?
普通的出借银行卡,不会被判刑,但是如果你借给他人的银行卡被用来洗钱、行贿或者受贿等违法勾当,那么,出借人可能会受到牵连,但只要能证明自己未参与这些违法活动,且是被人利用,则不会被判刑。各大银行发行的银行卡都有在央行监控中,如有违法行为会被风控,甚至涉嫌犯罪,最好不要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
二、出借银行卡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如果在借出之后所造成的行为是属于自己不知情的,那么对于出借人是不会承担责任的。银行卡外借这种行为是很容易导致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只要因借银行卡而造成严重的情节,那么对于出借人来说都是需要承担起所有的经济责任。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氏缺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歼棚辩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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