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需要进行税务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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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需要,分公司需要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在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需随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办税人员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合法证件)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生产经营场所证明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和租赁协议书);
5、总机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国税)复印件;
6、《税务登记表》一式二份。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在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需随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办税人员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合法证件)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生产经营场所证明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和租赁协议书);
5、总机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国税)复印件;
6、《税务登记表》一式二份。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