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工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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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80元整。
(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
(6)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2、管理人员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办公室(包括采购、仓管、文员、销售、业务、设计)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钱。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B级主管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A级主管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项目经理助理、厂长助理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200元整。
(5)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项目经理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250元整。
(6)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经理(不含)级以上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300元整。
(7)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按照相关职位相应增加;满三年后,所有级别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增加5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计算方式与“员工工龄工资的计算方法”相同)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9)连续请事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10)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11)如遇提升,从当月起,按提升后相应职位工龄工资计算。降职亦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第二十五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抵扣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列支。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80元整。
(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
(6)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2、管理人员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办公室(包括采购、仓管、文员、销售、业务、设计)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钱。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B级主管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A级主管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项目经理助理、厂长助理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200元整。
(5)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项目经理级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250元整。
(6)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经理(不含)级以上人员每月工龄工资为300元整。
(7)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按照相关职位相应增加;满三年后,所有级别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增加5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计算方式与“员工工龄工资的计算方法”相同)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9)连续请事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10)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11)如遇提升,从当月起,按提升后相应职位工龄工资计算。降职亦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第二十五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抵扣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