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国家没有死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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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废除死刑的国家,约76个,通过宪法和法律明确宣告废除死刑,或者在所有的刑法规范中没有规定死刑的刑种,多数集中在欧洲大陆,如法国、德国、荷兰、卢森堡,部分集中在拉美,如委内瑞拉、哥伦比亚、乌拉圭(拉美从历史的渊源上,文化与欧洲很接近,所以紧随欧洲废除死刑,但往往可以不经法律程序执行死刑)。
一、我国生命刑量刑标准是多少
死刑量刑标准依据《刑法修正案》第9条规定:执行死刑条件由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重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如杀人,勒索绑架,抢劫,强奸,贩毒等危害国家的行为刑法都有可能会执行死刑。
最高院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对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律咨询:
网友:注射死刑的优势有哪些?
律师:
1、操作简易
注射死刑中,唯一采用人工操作的就是打通道,即静脉扎针的过程。开始注射只需摁一下注射键即可。其余均为电脑操作。
2、安全
主要体现为药品的安全。其中,高效安全表现为注射即要求被执行者心脏永远停止,不能出现心跳再次恢复的情况,这样会给被执行者带来巨大痛苦。无毒则体现在注射药品成分的无毒性。快捷注射死刑,死亡过程最多只需1分半钟。
3、无污染
尸体的处理不会污染环境。注射采用的药品不含毒素,或者至少为低毒药品,因此,对于有天葬和水葬习俗的少数民族来说,处理尸体时不会对动物或环境造成污染。此外,对于患有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的死刑犯,注射死刑会降低其携带病毒的传播几率,而枪决则无法避免。
4、无压力
以往执行枪决时,被执行者会有很大的心理压力,因为枪决往往要击中被执行人的头部或胸部,使其尸体无法完整。这会给死刑犯及家属带来精神压力,注射死刑则可避免此问题。
5、让死亡变得更人道些
在奴隶社会时期,无论是中国的菹醢、弃市、炮烙,还是古巴比伦的焚刑、溺刑、刺刑,还是罗马奴隶制国家的鞭、溺、笞、摔等刑种,无不体现出极端的野蛮与残忍。
二、中国为什么保留死刑
国家存在死刑的必要性。首先还是因为国家的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如果贸然取消死刑,出现类似上述事件的时候,很多人就会按照“以命偿命”的观念,私下去解决,这样其实就会造成社会更大程度的混乱。第一个就是国家的人口基数过大,第二个就是犯罪率其实还是很高,如果取消死刑的话,就难以形成有效的社会震慑,如果犯罪率增加一个百分点,既会导致监狱的负担加大不少,还会导致更多的人受到伤害。没有死刑来制约的话没想到这么严重,正是因为目前废除死刑带来的负面影响远远大于保留死刑,所以国家在现行阶段是不可能废除死刑的。
三、死刑复核的概念是什么
死刑,又称生命刑或极刑,它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惩罚犯罪的一种最严厉的刑罚,具有不可挽救的特点。中国在死刑存废问题上坚持不废除死刑,但要从严控制死刑的适用,坚持少杀、慎杀、防止错杀。因此,除在实体法中规定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限制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规定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是,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因此,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时,必须完成两项任务:
一是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死刑、死缓)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
二是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以核准正确的死刑判决、裁定,纠正不适当或错误的死刑判决、裁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一、我国生命刑量刑标准是多少
死刑量刑标准依据《刑法修正案》第9条规定:执行死刑条件由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重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如杀人,勒索绑架,抢劫,强奸,贩毒等危害国家的行为刑法都有可能会执行死刑。
最高院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对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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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操作简易
注射死刑中,唯一采用人工操作的就是打通道,即静脉扎针的过程。开始注射只需摁一下注射键即可。其余均为电脑操作。
2、安全
主要体现为药品的安全。其中,高效安全表现为注射即要求被执行者心脏永远停止,不能出现心跳再次恢复的情况,这样会给被执行者带来巨大痛苦。无毒则体现在注射药品成分的无毒性。快捷注射死刑,死亡过程最多只需1分半钟。
3、无污染
尸体的处理不会污染环境。注射采用的药品不含毒素,或者至少为低毒药品,因此,对于有天葬和水葬习俗的少数民族来说,处理尸体时不会对动物或环境造成污染。此外,对于患有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的死刑犯,注射死刑会降低其携带病毒的传播几率,而枪决则无法避免。
4、无压力
以往执行枪决时,被执行者会有很大的心理压力,因为枪决往往要击中被执行人的头部或胸部,使其尸体无法完整。这会给死刑犯及家属带来精神压力,注射死刑则可避免此问题。
5、让死亡变得更人道些
在奴隶社会时期,无论是中国的菹醢、弃市、炮烙,还是古巴比伦的焚刑、溺刑、刺刑,还是罗马奴隶制国家的鞭、溺、笞、摔等刑种,无不体现出极端的野蛮与残忍。
二、中国为什么保留死刑
国家存在死刑的必要性。首先还是因为国家的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如果贸然取消死刑,出现类似上述事件的时候,很多人就会按照“以命偿命”的观念,私下去解决,这样其实就会造成社会更大程度的混乱。第一个就是国家的人口基数过大,第二个就是犯罪率其实还是很高,如果取消死刑的话,就难以形成有效的社会震慑,如果犯罪率增加一个百分点,既会导致监狱的负担加大不少,还会导致更多的人受到伤害。没有死刑来制约的话没想到这么严重,正是因为目前废除死刑带来的负面影响远远大于保留死刑,所以国家在现行阶段是不可能废除死刑的。
三、死刑复核的概念是什么
死刑,又称生命刑或极刑,它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惩罚犯罪的一种最严厉的刑罚,具有不可挽救的特点。中国在死刑存废问题上坚持不废除死刑,但要从严控制死刑的适用,坚持少杀、慎杀、防止错杀。因此,除在实体法中规定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限制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规定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是,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因此,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时,必须完成两项任务:
一是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死刑、死缓)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
二是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以核准正确的死刑判决、裁定,纠正不适当或错误的死刑判决、裁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