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家庭的影响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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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事者本人而言,离婚消除了紧张的根源,使他们得以平静轻松的生活。但是离婚者自身要面对生活水准的降低、责任压力的加大、感情的创伤和孤独、不良舆论的困扰等。
离异家庭的孩子在各种心理状况上都比正常家庭同龄儿童差,他们往往表现为情绪低落、意志消沉,心事重重、过度的恐惧和担心、多疑和寂寞。在离异家庭中,孩子由于缺乏父母充足的爱和教育,所以智力发育迟缓,尤其是2-5岁特别明显。上学以后对学与也缺乏信心,容易出现无上进心、偏科、成绩不好等情况。
夫妻离婚后,抚养一方以自己的方式去塑造孩子,使孩子形成单性化人格。父母离婚还常造成子女自我方面缺乏安全感,有过分的自我防卫意识,常常表现的比较孤僻。
离异家庭的子女往往具有强烈的自卑感、被遗弃感、怨恨感、不信任感,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缺少信心,在与人交往中一般冲突较多。
离异家庭的孩子觉得自己被父母抛弃了,因而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滋生出一种对家庭的悲观和敌意,在行为上具有较多的逆常表现,如易怒、说谎、欺骗、攻击性强、对抗,并且可能去家庭以外寻找知音,从而结识坏人而误入歧途。据统计,少年犯中离异家庭的孩子占了40%。离异家庭对子女的影响多是消极的。影响了子女个性的健全和发展,造成种种心理障碍,给儿童教育带来不良的后果,研究表明,离异家庭的子女因教育不足和失误形成的行为品德方面的问题,远远超过了完整家庭的子女。
一、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方不同意能离婚,离婚方式采用诉讼离婚的形式,要求离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法院调解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
2、法院判决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要有证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其他原因如因工作调动分居,这样法院才会准予离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般以均等分割为原则,同时兼顾照顾妇女儿童利益,便利生活、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判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对婚前、婚内财产作出约定,确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在离婚时,应遵循双方的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离异家庭的孩子在各种心理状况上都比正常家庭同龄儿童差,他们往往表现为情绪低落、意志消沉,心事重重、过度的恐惧和担心、多疑和寂寞。在离异家庭中,孩子由于缺乏父母充足的爱和教育,所以智力发育迟缓,尤其是2-5岁特别明显。上学以后对学与也缺乏信心,容易出现无上进心、偏科、成绩不好等情况。
夫妻离婚后,抚养一方以自己的方式去塑造孩子,使孩子形成单性化人格。父母离婚还常造成子女自我方面缺乏安全感,有过分的自我防卫意识,常常表现的比较孤僻。
离异家庭的子女往往具有强烈的自卑感、被遗弃感、怨恨感、不信任感,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缺少信心,在与人交往中一般冲突较多。
离异家庭的孩子觉得自己被父母抛弃了,因而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滋生出一种对家庭的悲观和敌意,在行为上具有较多的逆常表现,如易怒、说谎、欺骗、攻击性强、对抗,并且可能去家庭以外寻找知音,从而结识坏人而误入歧途。据统计,少年犯中离异家庭的孩子占了40%。离异家庭对子女的影响多是消极的。影响了子女个性的健全和发展,造成种种心理障碍,给儿童教育带来不良的后果,研究表明,离异家庭的子女因教育不足和失误形成的行为品德方面的问题,远远超过了完整家庭的子女。
一、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方不同意能离婚,离婚方式采用诉讼离婚的形式,要求离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法院调解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
2、法院判决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要有证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其他原因如因工作调动分居,这样法院才会准予离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般以均等分割为原则,同时兼顾照顾妇女儿童利益,便利生活、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判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对婚前、婚内财产作出约定,确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在离婚时,应遵循双方的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