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避税避的是什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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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一、所得税:所得税也是可以通过保险来避税的,税法规定以税法中“保险赔款”这一项是可以作为免税条款的。
二、遗产税:税法规定遗产也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的,这是必须的,不管是谁都不能够推脱。但是,将遗产拿来购买保险还是可以合理的避税的。
三、险在避税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提供应税现金,投保以父母为被保险人而子女为受益人的终身寿险,在父母意外身故后,子女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以这笔钱作为缴纳遗产税的资金来源;二是资产转移,减少应税财产,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免税。一般寿险规避遗产税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生前将资产转移,一种是身故后获得赔付。生前的避税主要是通过为后代投保年金类保险(后代作为被保险人),将资产逐年转移到后代名下,从而减少身故后遗产总额。身故后的避税方式,是指在生前为自身投保寿险,待身故后的保险赔付金将不会计入遗产。这两种方式都能减少遗产总额,从而降低须缴纳的遗产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衍生问题:
增值税计算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计算增值税时,应当注意的问题大体上有:
1.取得的进项税额(包括专用发票税额,农产品采购计算的税额,运输发票允许抵扣的税额,以及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所列税额,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等);
2.销项税额(包括专用发票销项税额,未开发票的销项税额,以及视同销售的应纳税额等);
3.进项税额转出;
4.销项负数税额;
5.前期认证待抵扣进项税额;
6.免税项目销项税额;
7.出口退税企业免税额;
8.税务机关纳税检查调整税额。
一、所得税:所得税也是可以通过保险来避税的,税法规定以税法中“保险赔款”这一项是可以作为免税条款的。
二、遗产税:税法规定遗产也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的,这是必须的,不管是谁都不能够推脱。但是,将遗产拿来购买保险还是可以合理的避税的。
三、险在避税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提供应税现金,投保以父母为被保险人而子女为受益人的终身寿险,在父母意外身故后,子女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以这笔钱作为缴纳遗产税的资金来源;二是资产转移,减少应税财产,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免税。一般寿险规避遗产税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生前将资产转移,一种是身故后获得赔付。生前的避税主要是通过为后代投保年金类保险(后代作为被保险人),将资产逐年转移到后代名下,从而减少身故后遗产总额。身故后的避税方式,是指在生前为自身投保寿险,待身故后的保险赔付金将不会计入遗产。这两种方式都能减少遗产总额,从而降低须缴纳的遗产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衍生问题:
增值税计算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计算增值税时,应当注意的问题大体上有:
1.取得的进项税额(包括专用发票税额,农产品采购计算的税额,运输发票允许抵扣的税额,以及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所列税额,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等);
2.销项税额(包括专用发票销项税额,未开发票的销项税额,以及视同销售的应纳税额等);
3.进项税额转出;
4.销项负数税额;
5.前期认证待抵扣进项税额;
6.免税项目销项税额;
7.出口退税企业免税额;
8.税务机关纳税检查调整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