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探亲假路费报销 -法律知识

丁勋章
2023-03-10 · 刑事辩护,经济纠纷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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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凡工作满一年的全民正式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报销探望配偶路费;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报销探望父母路费。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可报销一次探望配偶路费。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路费。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路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六条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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