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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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您好!现在为您解答~,在省本级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的,应及时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新就业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男满50周岁及以上、女满40周岁及以上的,或未有新就业单位的,应及时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原单位应及时告知并积极协助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新就业单位参保地或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拒绝接收。本文件下发前已与在省本级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尚未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人员,按上述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3-15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
亲亲,您好!现在为您解答~,在省本级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的,应及时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新就业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男满50周岁及以上、女满40周岁及以上的,或未有新就业单位的,应及时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原单位应及时告知并积极协助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新就业单位参保地或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拒绝接收。本文件下发前已与在省本级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尚未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人员,按上述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