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的标准直接损失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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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国家赔偿的标准直接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第(七)项规定的直接损失包括下列情形:(一)保全、执行过程中造成财物灭失、毁损、霉变、腐烂等损坏的;等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第(七)项规定的直接损失包括下列情形:
1、保全、执行过程中造成财物灭失、毁损、霉变、腐烂等损坏的;
2、违法使用保全、执行的财物造成损坏的;
3、保全的财产系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当事人应支付的该贷款借贷状态下的贷款利息。执行上述款项的,贷款本金及当事人应支付的该贷款借贷状态下的贷款利息;
4、保全、执行造成停产停业的,停产停业期间的职工工资、税金、水电费等必要的经常性费用;
5、法律规定的其他直接损失。
国家赔偿的标准直接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第(七)项规定的直接损失包括下列情形:(一)保全、执行过程中造成财物灭失、毁损、霉变、腐烂等损坏的;等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第(七)项规定的直接损失包括下列情形:
1、保全、执行过程中造成财物灭失、毁损、霉变、腐烂等损坏的;
2、违法使用保全、执行的财物造成损坏的;
3、保全的财产系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当事人应支付的该贷款借贷状态下的贷款利息。执行上述款项的,贷款本金及当事人应支付的该贷款借贷状态下的贷款利息;
4、保全、执行造成停产停业的,停产停业期间的职工工资、税金、水电费等必要的经常性费用;
5、法律规定的其他直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