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集团不同公司变更劳动合同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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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同一集团的两家公司劳动合同如果子公司无独立法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该劳动合同适用于该集团所有的公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转换,如果各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劳动者和各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通常不可以相互转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相关方面承担各项责任,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转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拒绝,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一集团的两家公司劳动合同如果子公司无独立法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该劳动合同适用于该集团所有的公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转换,如果各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劳动者和各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通常不可以相互转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相关方面承担各项责任,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转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拒绝,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