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购房婚后男方还贷,离婚后女方可以分吗?
1个回答
关注
展开全部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7-01
婚前男方购房婚后男方还贷,离婚后女方可以分吗?
亲您好,我是百度问答导师,很荣幸能为您解答,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回复您的问题需要5分钟,请不要结束咨询哦~!!!
亲,老板好,婚前男方购房婚后男方还贷,离婚后女方可以分的。可以的,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增值部分指的是结婚开始到结婚结束,房子的增值部分是吗?女方有权分?
属于婚前财产
能不能分看男方给不给
那么如果男方父母跟男方签了赠予协议,有用吗?仅赠予男方个人使用。
就看会不会分到你
我替我妈妈问的,弟弟的婚姻有点问题。离婚后妈妈有必要把房子贷款全部付清,这样对下一段婚姻就不存在纠纷了是吗?
离婚后妈妈有必要把房子贷款全部付清
如果是可以的话,建议自己还哦
婚姻就不存在纠纷了
现在这段婚姻就因为名字不让加,结婚两年就要离婚了,女方提出离婚。所以想问问他们离婚后,下一段婚姻前,妈妈替弟弟还可以吗?
谁还都可以哦。他自己也可以还的
那还是去还了吧,本来弟弟公积金支付贷款完全够。有纠纷就太麻烦了!谢谢姐姐。再问一下,还贷以后,妈妈跟弟弟有必要签个赠予协议吗?
需要签的哦
姐姐有模板吗?
这个需要你们自己写,只要盖指纹都名字都是有法律效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