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黄兴镇148地块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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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3-11
长沙县黄兴镇148地块用地性质
您好,亲目前搜索资料:我局已受理黄兴镇镇域村镇布局规划局部地块(黄兴派出所项目)规划修改。为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黄兴镇向县政府申请讲黄兴大道以东、北溪路以南局部地块修改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用于建设黄兴派出所。具体修改内容如下:根据黄兴镇镇域村镇布局规划,涉及修改地块命名为A-27地块,地块面积为28918㎡,其中A-27-1地块为商业用地,面积25884.29㎡,A-27-2地块为水域,面积为2907.85㎡,A-27-3地块为公园绿地,面积为126.33㎡。规划拟将A-27地块内与土规及现状发展情况不符的水域取消,将原地块A-27-1分割为两个地块,拆分后北部地块编号定为A-27-1,用地性质保持原商业用地性质不变,南侧新建派出所选址地块编号定为A-27-4,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B1)修改为行政办公用地(A1),地块相关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长沙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公示公开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拟修改规划方案在我局官网和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如对该规划修改有异议,请利害关系人持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将意见与建议以书面形式反映到我局,公示起始日期:2020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止,如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将意见与建议反映到我局,则视为无异议并默认公示内容。我局将依法依程序审批黄兴镇镇域村镇布局规划局部地块(黄兴派出所项目)规划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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