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合同属于服务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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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3-11
垃圾清运合同属于服务类合同
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 第 1 页 共 7 页 服务合同:垃圾清运合同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同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收购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与乙方签定协议,负责处理乙方的垃圾〔包括污水〕和管理垃圾房。全部清洁工作需要根据深圳市卫生防疫站,卫生局和环保局的规定进行。如有违反深圳政府的规定及行为,甲方将负全部责任。甲方需要全部负责为乙方处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认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费用。 2.甲方指定一个或几个人员做专职的 “ 垃圾处理服务人员 ” 。他们将负责从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乙方在此合同里所规定的垃圾。无论何种天气〔雨天、雪天、冷天、热天等〕,垃圾的清运工作每天都要照常进行,包括节假日在内。 3.甲方预备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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