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车需要哪个部门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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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向市城管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予以行政许可。
法律依据:
《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城管部门)是本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规划、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
第九条 利用非公共载体设置用于宣传自身服务与商品的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在设置前向市城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书;(二)有关身份证明资料;(三)载体使用权证明;(四)现状图,设施设计图、效果图;(五)利用已有设施的,还应当提供设计单位或者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安全证明。
向市城管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予以行政许可。
法律依据:
《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城管部门)是本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规划、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
第九条 利用非公共载体设置用于宣传自身服务与商品的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在设置前向市城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书;(二)有关身份证明资料;(三)载体使用权证明;(四)现状图,设施设计图、效果图;(五)利用已有设施的,还应当提供设计单位或者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安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