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编制是正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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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0-04
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编制是正确的吗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是错误的,财政部对现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进行修订,印发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等。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也是《预算法》的明文规定。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准确地反映各级政府资产负债和成本费用等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为强化政府资产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升运行效率、防范财政风险、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等提供信息支持。它也是加快完善系统完备、法治健全、权责清晰、公平普惠、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财政制度,以及服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基础工作。政府财务报告包括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部门财务报告由政府部门编制,反映本部门(单位)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由各级财政部门编制,反映各级政府整体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此次修订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范围由原来“纳入部门决算管理范围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修改为“部门及部门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与同级财政部门有预算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企业(集团)下属事业单位不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二是主要会计报表由三种精简为两种,保留资产负债表和收入费用表,删除了当期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表;三是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和制度规定,各单位要分别从单位活动类型和经济性质分类两个维度核算反映收入费用情况,因此本次修订将收入费用表设计为两张表格,以满足部门财务管理需要。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湖南省2019年被纳入政府财务报告试点省(市),在全省开展了省、市、县三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工作。各级预算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努力探索新思路、总结新方法,克服布置时间晚、新政府会计制度未执行、信息系统不熟悉等现实困难,按期完成了2018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报工作。2020年,我省将根据新的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推进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各地各部门应进一步明确责任、摸清底数,做好政府资产管理、债务防控等的衔接,提高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使政府财务报告更好地为提升管理、推进改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