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灯撞死人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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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撞死人的,首先应该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次要根据事故责任来承担相应的刑事或行政责任:
1、如果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肇事者不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则不构成犯罪,可由交警根据相应的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一、两个电瓶车相撞一人死亡会判刑吗
电动车相撞致人死亡的,如果是由这一方承担主要责任的,那么需要判刑,涉嫌交通肇事罪。但如果是死亡一方承担主要责任的,那么不需要判刑,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责任人主观过错的程度不同,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也就不同。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开车撞死人要负哪些责任
车撞死人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首先要看在交通事故当中,司机应当承担的责任是多少,再结合撞死的人数多少进行认定。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只承担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的,则只需要按照民事赔偿进行赔偿即可。
在量刑上我国刑法对交通肇事罪规定,如果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一人死亡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虽负事故同等责任,但死亡三人以上;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撞死人无责任怎么赔偿?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致人死亡的,司机是否承担责任,需要根据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确定。通常有三种情况:1、如果机动车无责任的话,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是由交强险在无责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机动车有部分责任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就可以了;3、如果机动车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二、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事项有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伤情严重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伤残鉴定的费用。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需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3、交通事故按照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责任,按照责任划分区分赔偿比例。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又不承担事故责任即无责的,承担无责赔偿责任,即负担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如果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肇事者不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则不构成犯罪,可由交警根据相应的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一、两个电瓶车相撞一人死亡会判刑吗
电动车相撞致人死亡的,如果是由这一方承担主要责任的,那么需要判刑,涉嫌交通肇事罪。但如果是死亡一方承担主要责任的,那么不需要判刑,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责任人主观过错的程度不同,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也就不同。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开车撞死人要负哪些责任
车撞死人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首先要看在交通事故当中,司机应当承担的责任是多少,再结合撞死的人数多少进行认定。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只承担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的,则只需要按照民事赔偿进行赔偿即可。
在量刑上我国刑法对交通肇事罪规定,如果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一人死亡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虽负事故同等责任,但死亡三人以上;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撞死人无责任怎么赔偿?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致人死亡的,司机是否承担责任,需要根据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确定。通常有三种情况:1、如果机动车无责任的话,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是由交强险在无责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机动车有部分责任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就可以了;3、如果机动车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二、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事项有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伤情严重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伤残鉴定的费用。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需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3、交通事故按照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责任,按照责任划分区分赔偿比例。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又不承担事故责任即无责的,承担无责赔偿责任,即负担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