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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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买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父母买房房产怎么分割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二、夫妻离婚时个人财产归谁
夫妻离婚时个人财产仍归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即使离婚个人财产仍归一方所有。
不过如果双方对个人财产结婚后的归属问题有约定的,则需要根据双方的约定处理个人财产。比如如果双方约定个人财产婚后归双方共同所有的,则离婚时对于这部分个人财产就要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
所谓个人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父母双方房产如何分割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父母买房房产怎么分割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二、夫妻离婚时个人财产归谁
夫妻离婚时个人财产仍归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即使离婚个人财产仍归一方所有。
不过如果双方对个人财产结婚后的归属问题有约定的,则需要根据双方的约定处理个人财产。比如如果双方约定个人财产婚后归双方共同所有的,则离婚时对于这部分个人财产就要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
所谓个人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父母双方房产如何分割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